佛羅里達上訴法院已恢復對幣安的訴訟,指控該交易所未能阻止價值8000萬美元的比特幣被盜。此案先前因管轄權問題被下級法院駁回。第三區上訴法院裁定,幣安在美國的業務提供了足夠的法律依據來繼續審理此案。
這起訴訟涉及Michael Osterer,他報告稱2022年從他的錢包中被盜走了1,000個比特幣。Osterer聲稱,在被盜後,這些被盜的比特幣被轉移到一個幣安帳戶。他認為幣安沒有及時採取行動凍結資產,使竊賊得以轉換並提取資金。
Osterer正尋求恢復被盜比特幣的全部價值,約為8000萬美元。初始訴訟被審判法院駁回,該法院認為作為一家離岸交易所的幣安與佛羅里達州沒有足夠的聯繫。然而,上訴法院不同意這一觀點,並裁定該案可以根據佛羅里達州法律繼續進行。
法院發現幣安使用Amazon Web Services及其他在美國的業務足以與佛羅里達州建立法律聯繫。這一裁決樹立了先例,可能影響其他面臨類似訴訟的離岸交易所在美國法律體系中的處境。
這個案件出現之際,幣安在美國繼續面臨法律挑戰。早些時候,Blockonomi報導,幣安及其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在一起涉及與哈馬斯有關的加密交易的訴訟中被點名。原告指控幣安促成了價值超過10億美元的非法交易。
幣安否認這些指控,堅稱其遵守所有國際制裁法律。該交易所還涉及加州的一起單獨集體訴訟,指控其推廣未註冊的加密代幣。幣安經歷了加密行業中一些最大的和解案。
在2023年11月,該交易所同意與美國司法部就違反《銀行保密法》達成43億美元的和解。趙長鵬也達成了1.5億美元的個人和解。儘管面臨這些法律挑戰,幣安繼續擴大其全球業務。這個案件的結果可能對美國法院如何處理針對離岸加密平台的訴訟產生長期影響。
這篇文章《佛羅里達上訴法院重啟針對幣安被盜比特幣的訴訟》首次發表於Blockonom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