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金融科技公司前高階主管被判處六年半監禁。
他從雇主處竊取超過1,900萬港元,並將部分贓款用於洗錢,以資助賭博和奢華生活。
據《南華早報》報導,高等法院於週三(2月11日)判處38歲的岑樂文入獄,此前他承認三項盜竊罪和兩項洗錢罪。
他承認將約99%的竊取資金用於賭博。
岑樂文在Eddid證券期貨公司擔任助理副總裁。他掌管公司財務,包括支票簿和電子銀行帳戶,月薪為45,000港元。
在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間,他透過挪用客戶提款和兌現董事在Covid-19疫情期間預先簽署的空白支票來竊取資金。
他透過多個帳戶轉移資金,將391萬港元轉入一名審計師控制的兩家公司,該審計師收取高達15%的佣金以促成該計劃。
2023年8月被捕後,岑樂文告訴警方,他用竊取資金的賭博贏利購買了四隻名錶和一輛Mercedes-Benz EQA 250電動車。
法庭獲悉,他在羈押期間完成了神學和食品衛生課程。
在量刑時,法官郭啟安形容這些罪行複雜且持續。他表示,岑樂文的行為構成嚴重違反信託,並損害了人們對財務控制職位所期望的誠信。
法庭對每項控罪判處16至56個月不等的刑期,其中部分刑期連續執行,總計六年半。法庭還命令岑樂文將四隻手錶交還前雇主作為部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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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科技前高管因竊取1,900萬港元被判囚6年半》一文首次發表於Fintech Hong Ko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