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議會成員 Phil Steck 已提出立法,對所有數位資產交易徵收 0.2% 的消費稅,包括加密貨幣和 NFT 的銷售或轉讓。
根據法案提交文件,稅收收入將專門用於擴大上州學校的藥物濫用預防計劃。
議會法案 A08966 於 8 月 13 日提出並提交給財政委員會,將於 2025 年 9 月 1 日生效,標誌著州級別又一次從不斷成長的加密貨幣領域產生收入的嘗試。
該法案廣泛定義數位資產為任何「使用分散式帳本或區塊鏈技術發行、轉讓或兩者兼有的資產」,包括數位貨幣、代幣和非同質化代幣。
該立法將納稅責任放在「進行或執行銷售或轉讓的個人」身上,可能為在紐約運營的交易所、交易者和 DeFi 協議帶來合規挑戰。
提議的稅收出現之際,全球司法管轄區對加密貨幣稅收採取多樣化的方法,從中國的全面禁止到瑞士和新加坡的創新友好框架不等。
Trump 政府在 2025 年撤銷了 Biden 時代的加密貨幣執法政策,廢除了 DeFi 經紀人規則,使美國更加加密貨幣友好,而歐盟則實施了全面的 MiCA 法規,要求對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進行嚴格的許可。
例如,泰國已實施了為期五年的個人所得稅豁免,針對通過許可平台獲得的加密貨幣資本收益,有效期為 2025 年 1 月至 2029 年 12 月。
泰國政府預計,儘管有免稅政策,通過間接經濟活動將增加到超過 10 億泰銖的額外稅收收入。
雖然泰國希望免除稅收,但徵稅國家正在逐步推進。
最近,印尼的加密貨幣稅收收入在 2024 年增加了 181% 至 3800 萬美元,這是由交易量增加到 396.7 億美元推動的,該國的加密貨幣用戶基礎超過了 2000 萬人。
然而,2025 年的收入因市場波動而降低到 697 萬美元(截至 7 月),突顯了依賴加密貨幣稅收獲得穩定收入的挑戰。
印尼政府將外國交易所的稅率從 0.2% 提高到 1%,同時保持國內平台的增幅適中,為 0.21%,試圖將活動轉向受監管的本地平台。
採礦業務面臨增值稅從 1.1% 增加到 2.2% 的情況,特殊所得稅率將於 2026 年結束。
同樣,日本的加密貨幣投資者面臨高達 55% 的利潤所得稅率,促使日本區塊鏈協會對 1,500 名成年人進行關於潛在改革的調查。
調查發現,如果政府實施 20% 的統一資本利得稅,84% 的現有加密貨幣持有者會購買更多,而 12% 的非持有者表示他們會在改革後的稅收規則下開始投資。
今年早些時候,烏克蘭還提議對虛擬資產收益徵收 18% 的個人所得稅加上 5% 的軍事徵稅,特定類別的優惠稅率為 5-9%。
戰時軍事徵稅有助於資助國防努力,同時該國參照國際範例發展全面的加密貨幣稅收框架。
雖然各國正在制定稅收框架,但中國截至 2025 年 6 月仍然全面禁止所有加密貨幣活動,包括交易、採礦和個人擁有,擴大了早期的禁令以支持國家支持的數字人民幣。
事實上,中國甚至通過積極的資產沒收和對違規行為的刑事處罰來執行,這仍然是該地區對加密貨幣興趣較低的主要國家。
然而,新加坡通過金融管理局提供嚴格的許可,並制定了穩定幣監管框架,吸引區塊鏈創新,同時實施嚴格的合規要求。
同樣,香港已將自己定位為亞洲加密貨幣中心,為交易所、託管服務和全面的穩定幣監管提供許可。
與亞洲的混合立場相反,歐盟的 MiCA 法規統一了監管,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進行全面許可,並實施嚴格的反洗錢和消費者保護規則。
該框架在成員國之間協調監管,同時保持以創新為重點的監管方法。
紐約的提案加入了其他州級倡議,聯邦加密貨幣政策在 Trump 政府的親創新立場下不斷發展。
0.2% 消費稅的成功可能會影響其他考慮類似創收措施的美國各州,這些措施針對不斷擴大的加密貨幣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