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於 11 月 3 日報導,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發布了關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之間流動性共享的通函。該通函允許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營運商與合格的海外平台營運商整合其上市項目以共享流動性,從而實現跨平台交易和執行。平台必須對支付和銀行業務採用直接驗證 (DVP),並監控日內結算和未結算交易的限額。他們還必須在香港建立儲備基金和保險 / 賠償安排,設定最低限額以覆蓋結算資產風險。市場監控必須統一實施,並能夠向 SFC 提供實時交易和客戶數據。在針對零售市場之前,平台必須提供完整的風險披露並獲得客戶選擇,同時申請書面批准,以及附加條款和條件。


